凶手潛逃六年後因所有證件被盜向警方自首,法院判其入獄12年
  羊城晚報訊 記者董柳、通訊員巫樂庭報道:6年前15歲的梅州少年江某就開始靠在村裡收購古錢幣賺錢,然而有一次,當他籌資600元從一位七旬老伯處購得一枚“咸豐重寶”後,懷疑購回的是贗品,竟在一天晚上尋找機會殺害了這位老伯以報複……在社會上混跡6年後的今年元宵節,江某在昆明行李被偷,丟了手機財物和所有證件,走投無路的他才向民警報警稱自己6年前殺了人。記者22日從梅州興寧市法院獲悉,該院於近日以故意殺人罪對江某判處12年有期徒刑。
  走投無路選擇自首
  今年2月14日,元宵節,雲南昆明長水機場派出所接到一個報警電話,報警人自稱姓江,行李被偷,丟失了手機等財物和所有證件,派出所民警向該名乘客瞭解情況,沒想到他主動交代了6年前殺人的犯罪事實。4天后,江某被押回梅州興寧指認現場。至此,遠在廣東興寧葉塘鎮的一樁六年懸案才被揭開迷霧。
  原來,江某是廣東省興寧市葉塘鎮人。2008年,15歲的江某初中輟學後迷上了古錢幣,開始在村裡收購古錢幣賺錢。這年11月底的一天,江某來到開雜貨店的羅伯店里閑聊,看見羅伯有1枚“咸豐重寶”古錢幣,就想購買這枚古錢幣。幾天后的12月2日,江某籌得600元從羅伯手裡購買了這枚古錢幣,但回家後他發現這枚古錢幣跟之前他看到的不一樣,非常氣憤。由於擔心對方不認賬,江某一直等待著報複的機會。
  殺人後還想翻“真幣”
  當年12月8日23時多,江某在學校附近涼亭等同學時,看到羅伯正打著手電筒路過。想起古錢幣的事,江某起意要報複,便走過去騙他說自己偷了1輛摩托車放在偏僻路段,叫他過去看看。
  羅伯拿著電筒與江某一前一後沿著田間小路走,等到了偏僻路段,江某突然拿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向羅伯的背部。羅伯被刺後,叫了一聲,既緊張又害怕的江某怕驚動附近的人,將羅伯的頭按到水溝里,並用水果刀柄打他,直到羅伯不會動彈才鬆手。
  隨後,江某搜羅伯的衣服,拿走了鑰匙和手機,可隨後他發現手機不能用,於是隨手丟在了田裡。江某還惦記著那枚“咸豐重寶”的古錢幣,於是他又拿著鑰匙到羅伯的雜貨店里翻找,遍尋不獲之下,他順手從小店里拿走了店內的六十多元及十多包香煙才離開。
  第二天清晨,去農田幹活的村民發現了羅伯的屍體,於是報警。編輯:鄔嘉宏  (原標題:只因覺得古幣有假竟殺賣家 15歲少年潛逃六年後自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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